广告技术
数字户外屏幕网络的程序化售卖:通过 DOOH SSP 售卖、采用白标技术栈,还是自建
数字户外屏幕网络以程序化方式出售屏幕时会有哪些变化,以及如何在 DOOH SSP、白标技术栈和自有平台之间做出选择。
作者:amBrain阅读需 10 分钟
本文内容
程序化售卖,是指由软件来出售你的广告位。每当出现一个广告位,广告主的购买系统就会在一场自动竞价中为它出价。数字户外(DOOH)网络在商场、车站、健身房和写字楼等场所设有屏幕。它可以通过 DOOH 供应方平台(SSP)以程序化方式出售这些屏幕,这种平台会把许多网络的屏幕一起提供给买方。它也可以以自己的品牌运行某家供应商的软件(即白标技术栈),或者自建平台。怎么选,取决于你想在多大程度上掌控售卖,以及每天由谁来运行这套技术。
简短的答案是:如果你想尽快获得程序化收入,又抽不出工程师,就通过一两家 DOOH SSP 售卖。如果代理商应当向你的品牌购买,而你又不想编写或运行代码,就采用白标技术栈。如果平台本身就是你所销售产品的一部分,或者各项费用已经超过一支团队的成本,就自建平台。无论走哪条路,屏幕数据、受众数字、审批规则和播放记录始终是你的团队的工作。
屏幕网络以程序化方式售卖时,会有哪些变化?
一部分买方开始通过软件对单次播放出价,而不是通过你的销售团队预订广告活动。在直接销售中,由销售团队与广告主商定日期、屏幕和价格。然后有人把广告上传到你的内容管理系统(CMS),也就是决定每块屏幕在什么时候播放什么内容的软件。
程序化出价来自需求方平台(DSP),也就是广告主和代理商用来购买广告的系统。买卖双方的系统通常用 OpenRTB 这种通用的消息格式来交换这些出价。为数字广告制定技术标准的 IAB Tech Lab 负责维护 OpenRTB,并于 2022 年 11 月在 OpenRTB 2.6 中加入了对屏幕的支持。
本文依据的是这份规范以及 IAB Tech Lab 为它编写的实施说明。本文还用到了 OpenOOH 场所分类法,也就是一份共用的场所类型清单,以及 Media Rating Council(MRC)的户外媒体测量标准。所有来源均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查阅。
先从你的 CMS 或播放器入手,播放器就是运行每块屏幕的设备或软件。轮播是一段时长固定、由内容和广告组成、反复循环播放的序列。如果你的屏幕采用轮播,其中就必须留出一些广告位给程序化售卖。播放器得为这些广告位获取广告,并上报播放了什么。如果没有广告到达,它需要有别的内容可以播放。
竞价可能在播放之前很久就已完成。IAB Tech Lab 的实施说明解释说,大多数屏幕通过移动网络联网,而移动网络在繁忙时段可能断线。所以,有些屏幕网络会提前获取广告。实施说明写道:“目前业界接受的从‘出价确认’到‘展示’的提前时间,最长可达 1 到 2 小时。”
屏幕上的一次播放,怎么会变成多次展示?
每个竞价请求(也就是请 DSP 出价的那条消息)都会说明这次播放相当于多少次展示。在网站上,一次展示就是一条广告展示给一个人。而 IAB Tech Lab 的实施说明指出,屏幕上的一次播放“可以被正在展示的广告附近的每一个人看到”。
这个数字就是展示乘数,即每次播放所计入的受众数。OpenRTB 2.6 将它定义为:“如果购买此项,将被视为已经发生的可计费事件的数量。”说白了,它就是买方付钱买的东西。
乘数可以小于 1,比如夜里人流稀少的屏幕就可能如此。实施说明写道,“小数值(例如每次广告显示 0.32 次展示)很常见”。实施说明还说,这个数字可能逐小时变化,也可能来自“实时传感器数据”。
价格仍以 CPM 计,即每千次展示的价格。实施说明给出的是一个算例,而不是市场价格:如果一个 CPM 为 2.50 美元的出价赢得了一次相当于 30.3 次展示的播放,发票金额就是 0.07575 美元。实施说明还提醒,乘以小数“可能在‘买方’和‘卖方’截断小数位时导致数据差异。”在第一个广告活动开始之前,就和每个 SSP 及买方商定取整规则。
受众数字从哪里来?
竞价请求还可以说明这个数字是谁提供的。IAB Tech Lab 的 AdCOM 规范列出了三种来源:测量服务商、发布商(也就是你),或者交易平台(也就是 SSP)。
买方会问这个数字衡量的是什么。MRC 是美国的一个行业机构,负责审计和认证媒体测量。它的户外媒体测量标准(最终版发布于 2025 年 12 月)列出了一道阶梯:从某个地点的人流量,一直到很可能看到过广告的受众。每上一级都会增加条件,标准还指出,“总展示量(Gross Impressions)反映的是最高的潜在受众估计”。
我们如何证明广告确实播放过?
播放证明(proof of play)是来自屏幕播放器的日志,记录哪条广告在哪块屏幕上、于什么时间播放过。MRC 标准写道:“必须有关于播放证明(PoP)的有力证据,才能支持对总展示量或受众估计的报告”。
对于数字屏幕,标准认可记录播放器活动的技术,前提是它在上线之前经过测试,并且“定期受到监控”。标准还涉及卖方证明广告已经播出的凭证,比如播放日志。标准说,其中包含哪些内容,“应当在广告活动开始之前由买方和卖方商定”。
OpenRTB 有一种计费通知,也就是告诉买方某次展示可以计费的消息。胜出通知是另一种消息,只说明某个出价胜出了。IAB Tech Lab 的实施说明强烈建议把两者分开,并在“素材已在屏幕上渲染、展示可以计费”时再发送计费通知。素材就是广告文件本身。
以程序化方式出售我们的屏幕,有哪三种方式?
- 通过 DOOH SSP 售卖。你把 CMS 或播放器接入 SSP,并上传你的屏幕和受众数字。SSP 把它们提供给与它合作的 DSP,运行竞价,扣除自己的费用后把余款付给你。
- 采用白标技术栈。供应商把它的广告服务器以及向 DSP 售卖的软件授权给你使用。广告服务器是挑选播放哪条广告并为其计数的系统。平台挂你的品牌,代码由供应商维护。
- 自建。由你的团队或你聘请的公司开发广告服务器、与 DSP 的对接以及报表。代码和其中的每一条规则都归你所有,系统也由你来运行。
这几条路可以组合使用:例如,用自己的广告服务器投放直接售卖的广告活动,再通过 SSP 出售剩余的播放机会。
什么时候通过 DOOH SSP 售卖就够了?
当以下大部分条件成立时,就使用 SSP:
- 你想在投入技术之前,先弄清程序化买方是否愿意为你的屏幕付钱
- 你的 CMS 或播放器已经能与该 SSP 配合使用,或者 SSP 会帮你接入
- 程序化售卖将用来填补你的销售团队没有卖出的广告位
- 你没有能日夜运行广告平台的工程师
问题在于控制权。买方是在 SSP 的交易市场里、在其他网络的屏幕旁边找到你的屏幕的,价格和交易也只能按它的软件所允许的方式运作。
什么时候适合采用白标技术栈?
在以下情况下,就采用白标技术栈:
- 代理商应当向你的品牌和你的销售团队购买,而不是在交易市场上购买
- 你希望对价格、交易以及哪些广告可以在哪个场所播放,都有自己的规则
- 你能组建一支运营广告活动的团队,却组建不了一支编写和运行广告软件的团队
代码是租来的。新功能按供应商的时间表推出,授权费可能随着你的业务量增长。如果你离开,可能得在别处重新配置屏幕、交易和买方账户。
什么时候值得自建平台?
在以下情况下,自建是值得的:
- 程序化售卖在你的收入中占很大份额,而各项费用已经超过了雇一支团队运行自有系统的花费
- 你的屏幕需要的规则,你接触过的供应商都支持不了,比如车站里随列车时刻变化的广告
- 你也出售其他网络的屏幕,所以平台本身就是你所销售产品的一部分
- 来自你各个场所的受众数据必须留在你自己的系统里
走这条路,每个 DSP 通常都要先同意接入你的平台、测试你的竞价请求,它的买方才能看到你的屏幕。得有人盯着系统,并与买方核对报表。OpenRTB 也在不断变化:自加入屏幕支持以来,IAB Tech Lab 已经为 2.6 版发布了七次更新。如果你的团队里没有人会负责这项工作,就先从 SSP 或白标技术栈起步。
无论走哪条路,哪些工作都由我们的团队负责?
以下各项由你的团队决定并维护:
- 屏幕和场所数据:每块屏幕的 ID、位置、尺寸、运营时间和场所类型。场所分类法是一份共用的场所类型清单,这样一来,健身房对每个买方来说都是同一个意思。除非请求中指明了别的分类法,否则 OpenRTB 2.6 默认采用 OpenOOH 场所分类法。它把场所分成若干层级,比如先是“零售”,再往下是“零售 / 商场”。
- 受众估计及其来源:你的数字衡量的是 MRC 阶梯上的哪一级、由谁测量,以及多久变化一次
- 素材审核和内容规则:IAB Tech Lab 的实施说明指出,大型商业网络上的广告“需要事先经过人工审批”,有些情况下还要由场所业主审批。实施说明提醒,一条不当广告一旦“在公共场所向数以千计的人”展示,就会危及该网络“投放广告的合同/许可”。把每个场所业主允许的内容写成书面清单。
- 播放日志和对账:即使 SSP 会收集播放证明日志,也要保留你自己的一份。屏幕会掉线,小数的取整方式也各不相同,所以每个月都得有人把你的日志和每个买方的报告逐一核对。
- 底价和直接交易:底价是你接受的最低出价,和出价本身一样以 CPM 设定。私有交易市场(private marketplace)交易是只向你邀请的买方开放的竞价。竞价请求会用一个叫作 deal ID 的代码来标记这类交易。当直接售卖的广告活动和程序化出价争夺同一个广告位时,要决定哪一方胜出。
与 SSP 或白标供应商签约之前,我们应该核查什么?
- 我们上传的屏幕清单、场所数据和受众数字归谁所有,我们能否随时导出?
- 每个竞价请求里填的是谁的受众数字,其来源如何标注?
- 每笔销售你们留下多大比例,我们的报表是否同时显示总额和净额?
- 目前接入了哪些 DSP,其中哪些在最近三个月里购买过 DOOH 播放?
- 我们能否继续直接售卖广告活动,同时使用其他 SSP?
- 每条素材由谁审批,我们能否只针对某一个场所屏蔽某条广告?
- 我们离开时会怎样:通知期有多长,哪些交易、账户、日志和报表可以带走?
代码、数据和买方关系归谁所有?
SSP 拥有自己的平台,以及它与各家 DSP 签订的合同。你的屏幕数据和受众数据应当仍归你所有,合同里也应当写明这一点。在 SSP 内部设置的交易,未必能随你一起迁走。
白标供应商拥有代码,品牌则归你。要核实买方账户和 DSP 连接是在你公司名下,还是在供应商名下。
如果自建,你可以拥有源代码,并雇任何团队来修改它。请开发方在合同中写明它保留的所有部分,以及允许你使用这些部分的许可。
无论选择哪条路,都要以书面形式写明:你的数据只能用于出售你的屏幕,日志和报表可以随时导出。
我们应该向负责开发我们屏幕平台的公司问些什么?
- 平台将如何接入我们的 CMS 和播放器,广告没能及时到达时又播放什么?
- 每个竞价请求将如何携带屏幕的位置、场所类型、每次播放的受众数,以及这个数字的来源?
- 播放证明将如何记录,又如何与买方的报告核对?
- 买方是否会通过 IAB Tech Lab 的 Ad Management API 提交素材供审批,也就是其实施说明认为对 DOOH“强烈推荐”的那项标准?
- 底价和私有交易市场交易,将如何按每块屏幕、每个场所和每个小时分别设定?
- 你们会先接入哪些 DSP,与它们的洽谈由谁负责?
- 能否在一套今天正在运行的系统里演示它是如何工作的?
amBrain 在其中处于什么位置?
本博客由 amBrain 发布。它自己的三句表述,描述的是屏幕网络走第三条路时要构建的系统。其中一句是:“amBrain 为发布商构建供应方平台(SSP)。”另一句是:“amBrain 构建广告服务器:定向、频次控制和报表。”第三句是:“amBrain 为广告技术构建事件分析管道:展示和点击事件的采集、处理与报表。”第四句则是关于买方一侧的:“RTBBidder,我们为客户开发的需求方平台。”
amBrain 自 2019 年起开发软件。关于与客户的合作方式,它说:“三种合作方式:整体交付、专属团队,或工程师嵌入你的团队。”它关于所有权的说法是:“客户拥有产品与代码的全部所有权,我们的可复用组件除外。”签约之前,请要求它逐项列出这些组件的名称。
本文不是案例研究。除了提到 RTBBidder 的名字之外,本文不描述任何客户项目。本文并未声称 amBrain 为任何客户构建过 DOOH 平台、把屏幕网络接入过 SSP 或测量过受众。本文也不给出 amBrain 的任何价格或工期。来自 IAB Tech Lab、OpenOOH 分类法和 MRC 的引文,均出自它们公开发布的文档,本文并不声称 amBrain 与它们中的任何一方有任何关系。
本文同样不构成法律意见。签约之前,请律师审阅与 SSP、供应商和场所签订的合同。如果你的受众计数来自摄像头或其他传感器,要问清隐私法如何适用于这些数据。如果 amBrain 在你的候选名单上,就向它提出与其他任何公司同样的问题。
主题
- 数字户外广告
- 程序化广告
- SSP
- 自建还是购买